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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愚 2006年1月23日,《财经》杂志刊登了一篇皇甫平的署名文章———《改革不可动摇》。2月10日,经济人俱乐部的网友转载了赵晓的《改革的方向不容质疑》。 如果说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是以放开体制对个人的约束,从而引发民间巨大的寻求财富和幸福生活的内在动力的话,那么,在今天的语境下,改革又有什么样新的含义? 如果说70年代末的改革,能够通过解放个人,促进经济发展,从而收到体制红利的话,那么不得不承认一点,90年代以来,所谓的改革,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对利益的再分配。支持这个论断的例子很多,比如说国企改制中的MBO,将企业产权从国家手上转移到企业管理层手上的例子并不鲜见。 应该看到,时下对于改革的再思考,并不是反对民主化以及建立一个“社会参与型”的改革体系,而是要在改革的进程中仔细思考,如何形成一个合理的分配框架进行利益的合理分配。否则,建立在权力决定基础上的利益分配,是不合理,也是不道德的,必然是以剥夺多数人的利益而肥少数人的腰包。 如果说,当初邓小平提出的“摸着石头过河”策略,是为了避开改革因意识形态争论而改革迟滞不前的话,那么,今天社会多元化群体的形成,已经使改革具备了群众参与讨论的基础,这个时候,对改革的公正框架进行深入讨论,还是有必要的。 国际化、市场化和私人产权这些东西为主导的改革,在俄罗斯身上已经体现得很明确了。当初,以丘拜斯为首的改革派认为,他们的使命就是把财产转移到私人所有者手中,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可以容忍少数官僚集团的腐败。这一点,与国内的某些经济学者所谓的“骗出一个市场经济”以及香港教授张五常的“用腐败赎买权力”的观点如出一辙。 俄罗斯的结果是,那些曾经最激烈地反对改革的苏联体制下的权贵们、那些红色经理们,已经接受了,甚至拥抱了新的秩序,因为他们发现,这个秩序对他们是最有利的,在利益分配中,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样的改革如何能够不受欢迎? 在改革中,通过容忍腐败和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来推进改革,实际上是一场出卖灵魂的浮士德交易。为了一个高尚的目的,可以容忍手段的邪恶吗? 俄罗斯的市场化改革导致了一个最坏的结果———青面獠牙式的霍布斯式的资本主义,国家权力被寡头操纵,所谓的自由市场并未出现。 幸运的是,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为后来者提供了很大的调整空间,我们现在的情况跟俄罗斯当年不可同日而语。那么,通过建立一套允许参与各方博弈的机制,在此框架下进行改革,恐怕才能达到各方所说的帕累托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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