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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地下金交所被公诉 涉案交易额200亿

  录入日期:2007年8月28日   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上海报道 本报记者 李伊琳 

  经过一年多调查取证,曾震惊多方的上海地下炒金案被提起公诉。

  8月24日,负责本案公诉的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相关人士透露,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联泰”)已经被诉之法院,并将于8月28日开庭审理。

  经警方查证,作为此案被告方的联泰,在短短两年内,以变相期货交易形式导致723名投资者巨亏近3000万元,牵涉合同交易总额200多亿元,为当时国内之最。

  合计客户亏损2900万

  根据起诉书,黄浦检察院将对此次罪案谋划者、联泰5名业务骨干——王某、金某、洪某、程某、胡某提起公诉。此前,依据证监会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结果,检察机关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证监会在认定结果批复函中称,联泰不是经证监会批准的期货经纪公司,其经营行为属“变相期货交易”。建议根据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进行违法犯罪的通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联泰以及上述5人的罪名认定,公诉方黄浦区检察院称,上述五名被告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公诉方认为,该案系共同犯罪,其中王某为主犯。其他四人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但鉴于王某能主动投案,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与罪名相系的犯罪事实也逐渐浮出水面。经警方查明,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期间,联泰共吸纳客户723名,其中上海客户223名,外地办事处客户500名;累计收取客户保证金人民币约6909万元,累计退还客户保证金人民币约3928万元,净收取客户保证金约2981万元。

  一位曾参与联泰地下黄金交易的温州投资者称,“当时,只要持身份证件去开个户,往相应的资金账户上打入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把资金放大数十倍炒卖黄金了。有人一夜之间赚过几万元,也有亏掉好几万的。”

  经查明,联泰“变相期货交易”总买入金额达人民币约119.74亿元,总卖出金额达人民币约119.52亿元,已导致大部分客户造成严重亏损。其中,客户平仓费亏损约2448万元,应付仓费约493万元,合计客户亏损约2942万元。

  联泰“狂飙”

  所有事物的滋生,均有适宜它成长的土壤。

  2004年3月,王某开始了他的“套金梦”。王设计了一套以买卖黄金为名,进行黄金炒卖的经营理念,并与洪某、金某商量组建一家炒金公司。

  此后,由洪某出面,与上海市汇中注册登记有限公司联系进行筹备组建联泰。在汇中公司的帮助下,虚报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黄浦区工商局注册的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了。程某、洪某各占公司45%股份,金某占10%股份,由程某担任法人代表,而王与程某系情侣关系。

  联泰内设交易部、业务部、财务部、客服部、拓展部等机构。王某担任执行总裁,负责公司全面工作;金某担任副总经理,主管业务,负责业务部门的工作;胡某担任交易部主管,负责客户买卖的直接交易;洪某担任财务总监,负责客户资金存取及资金的结算;程某负责行政工作、公司及外地办事处的后勤工作。

  随后,金某制定了“联泰黄金买卖细则”,未经国家主管机关的批准,私自开展“变相期货交易”。

  对外,联泰谎称系上海黄金交易所二级会员单位,具有代理个人黄金买卖业务资格,向社会公众吸取客户,经营个人黄金期货交易。

  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里,联泰在青岛、苏州、扬州、宁波、温州、福州、丽水、绍兴、武汉、重庆、贵阳等地设立12个分理处,而至案发时,联泰在外省市共开设15处办事处拓展业务。

  一时间,联泰在业界声名鹊起,俨然成了炒金代名词,王某等人的“套金”胃口也随之膨胀,但联泰的“套金梦”却终因一个举报而破碎。

  2006年5月26日,黄浦区工商分局在受理举报线索时发现联泰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即将其移交黄浦公安分局。黄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初步调查后,于5月29日对该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进行立案侦查。

  令办案人员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小小的举报竟牵出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案。经上海工商部门进一步查证,联泰不仅存在虚报注册资金,还在进行超范围经营。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联泰的经营范围为:经销黄金制品、工艺品、白银,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调研及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深入调查后,侦查员发现联泰在经营中存在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的嫌疑。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黄浦分局又以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2006年8月12日,案件告破,联泰罪案终于现形于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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