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国内财经
 

《第一财经日报》再发声明:坚决反击

  录入日期:2006年8月31日   出处:江南时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8月30日晚上9点30分,《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次发表声明,表示鸿富锦公司直接针对王佑个人的起诉以及财产保全措施,违反了《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是对记者进行打击报复的侵权行为,而鸿富锦针对翁宝个人的诉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对于鸿富锦滥用诉权,《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此前,作为上市公司的鸿海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首次对起诉第一财经两报采编人员事件做出说明。

  《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次声明如下:

  一、本报记者王佑的采访报道属于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报承担。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直接针对王佑个人的起诉以及财产保全措施,违反了《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是对记者进行打击报复的侵权行为。

  二、本报编委翁宝与所涉报道没有直接关联,鸿富锦针对翁宝个人的诉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对于翁宝因履行职务行为而遭受的不当诉讼,本报亦将依法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三、对于鸿富锦滥用诉权,侵犯本报记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报记者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对此,本报将通过一切合法途径,坚决支持他们的维权行动,以捍卫人民赋予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

  四、本报报道遵守了新闻采访的操作规范,所报道的事实有可靠的新闻来源予以证实;本报记者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报道不存在所谓的“不实报道”和“歪曲事实”的行为。

  五、针对社会上极少部分企业和个人以金钱为资本,践踏我国新闻自由的不法行径,本报将和其他同行媒体一道,在社会公众的支持下,予以坚决的反击。

  六、对于社会上存在的极少数人罔顾国法、侵犯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报将一如既往地予以揭露,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做出不懈努力。


上一篇:个别投资者昨日行权遇尴尬
下一篇: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评选揭晓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