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天,国务院举行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部署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
会议强调,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
(一)调整利益机制。提高征地成本,征地补偿安置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并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
(二)完善责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坚决制止“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健全法律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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