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30日发布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同时指出该工作准则是衡量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是否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基本标准。各保荐人应当组织全体保荐代表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做好相应的制度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
本准则主要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制定。保荐人应当在参照本准则基础上,根据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不同,在不影响尽职调查质量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内容。
保荐人尽职调查时,应当考虑其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专业独立性,并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本准则是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涉及发行条件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保荐人均应当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
证监会将出台保荐人信用评级体系,对每名保荐人的保荐项目加以记录和评定。该体系实施后,项目责任将由保荐机构承担,而维持自身的评级将成为保荐人的重要任务。种种迹象表明,保荐人将摘下贵族的光环,平民化是大势所趋。在新股发行及再融资将重新启动,新股发行注册制有望实施的前提下,保荐人面临市场化选择和淘汰是早晚的事情。
关于发布《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6] 15号
各保荐人: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提高保荐业务质量,规范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工作,我会制定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现予以发布,请各保荐人遵照执行。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是衡量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是否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基本标准。各保荐人应当组织全体保荐代表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做好相应的制度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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