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国内财经
 

央行将牵头“三会”坐实监管协调

  录入日期:2008年8月13日   出处:财经网    作者:张宇哲 李涛 于宁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宇哲 李涛 于宁】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公布在即,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也随之步入实际操作阶段。
  记者获悉,即将公布的央行“三定”(指编制、岗位、职责的核定)方案中,提出了央行金融稳定局的新职能——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运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出,要由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负责,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
  在央行的“三定”方案中也明确“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下称“三会”)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中编办人士介绍说,“会同”的实质就是牵头。记者获悉,央行将加入“三会”的联席会议,这个联席会议制度也将实质性恢复并定期召开。
  金融协调机制问题此前已经谈论多年,但真正的协调机制并未建立。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03年6月初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起草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并于9月18日召开了第一次监管联席会议,确立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制度,即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可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2004年3月18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召开了第二次监管联席会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出席了会议。但此后“三会”共同参与的部级联席会议便罕有召开,而且上述会议也并未有央行的参与。
  2003年,在银行业监管职能转移到银监会后,央行的“三定”方案确定了央行新的三大职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
  2003年12月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了央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为维护金融稳定可以采取的各种法律手段。为了适应职能调整的需要,央行总行设立了金融稳定局,分行及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设立了金融稳定处。成立之后,金融稳定局参与了大型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改与重组,并每年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06年数家大型银行上市融资之后,综合经营与海外扩张被提上日程。如交通银行提出,首先“积极争取成为综合经营试点行”,然后“在条件成熟时组建金融控股集团”。
    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讲话中提出“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协调配合”。当时,有传闻称在之上设立“超级金融监管机构”。据悉经过多次内部讨论后,国务院最终决定目前暂不建立这样的部门,而是要做实监管协调机制。
  此后银行综合经营之势加快,银行控股信托公司已屡见不鲜,多家银行还上报了申请参股或控股保险公司的方案。
  今年2月,为规范和加强对银行及其附属机构的并表监管,防范银行集团的金融风险,银监会发布了《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显而易见,银行并表监管只是对银行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的一个方面,目前保监会和证监会还没有类似的规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如何协同监管还是空白,很多问题需要“一行三会”进行协调。
  一位知情人士对此评价说,央行“三定”刚刚下发,相关部门都在考虑如何操作,以前“三会”签署的备忘录是实行主监管制,将来具体如何监管还不明了。
上一篇:机构声东击西 热钱会否成股市大跌替罪羊
下一篇:央行回笼资金1040亿元 业内认为货币政策仍紧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