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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30万人民币起可投资境外股市

  录入日期:2007年5月12日   出处:北京晨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核心提示:银监会昨日宣布,拓宽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银行可以设计相应的理财产品,接受个人的认购要求,募集人民币资金,直接投资于海外股票市场。目前规定个人30万人民币起即可投资香港、纽约和伦敦等地的股市。

   北京晨报5月12日报道  今后,个人投资者不仅可以投资境内的A股和B股市场,还可以投资香港、纽约和伦敦等地的股市。银监会昨日宣布,拓宽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 银行可以设计相应的理财产品,然后接受个人的认购要求,募集人民币资金,直接投资于海外股票市场。

   此前,内地有个别银行接受个人委托,投资境外的股票基金,但一直不能直接购买股票。不过,银监会本次“放行”之后,个人投资海外股市仍存在一定的门槛。根据相关规定,单一客户投资金额的起点是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而且客户应当具备相应的股票投资经验。银行将就此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对客户的股票投资经验进行评估,并要求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银监会还规定,银行代客户投资的股票应当是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不能是未上市的股票。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银行应在投资期内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确保持续符合这些比例要求。

   对于国际市场上风险很高的石油等商品类衍生产品和对冲基金,银监会昨日明确要求:银行不得代客户投资于这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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