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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反洗钱报告 今年重点监管证券保险业

  录入日期:2006年8月25日   出处:新华网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何雨欣) 就在反洗钱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际,中国人民银行24日发布了《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报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探索反洗钱监管的手段和方法,严格依法行政,主动发现和破获一些重大的洗钱犯罪案件,打击和遏制严重犯罪和洗钱活动。

这无疑意味着,中国政府已向洗钱这种新兴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开战。

中国一年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

2005年5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与马来西亚联合破获的“5·12”特大跨国制贩毒案,对15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其中,以洗钱罪判处被告人蔡建立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判处被告人蔡怀泽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5万元。

这是《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列举的诸多洗钱典型案例中的一起,也是中国目前宣判的第二例以洗钱罪定罪的案件。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他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外币折合美元8.32亿元。其中,虽然重点可疑交易信息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区,但以广东省和浙江省为重点,两省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国总量的61.4%,仅广东一个省就占40.5%。

2005年,中国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共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窝点47个,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3100多万元;冻结银行卡、存折及银行账户2000多个,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1.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多万元。

根据对查办案件的分析,中国洗钱犯罪具有很强的本土特征,其中以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最为典型。地下钱庄通过从事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等各种活动,协助不法分子将资金转移出境,日益成为贪污、逃税、走私、偷渡等各种犯罪活动的洗钱渠道之一。

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

作为一种新兴的违法犯罪行为,洗钱活动日益猖獗、手法更加专业化、主要活动区域不断变化,为反洗钱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中称,根据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2005年中国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分析,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东北和西南的边境口岸地区和个别内陆省份。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到人民币大额资金交易报告1.02亿笔,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935.26万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和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大体呈逐月增加的趋势。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到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28.34万笔,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198.89万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7.85倍,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11.96倍。

中国反洗钱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有关专家曾经指出,最有效最重要的反洗钱手段,就是采取法律措施。

《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介绍了2005年中国反洗钱法律体系建设情况,并称:“为了依法有效开展国际国内反洗钱工作,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完整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第三次研究修订刑法中关于“洗钱罪”的有关条款。同年12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完成了反洗钱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领衔提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反洗钱法草案。

针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反洗钱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2005年,国务院法制部门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修改这一条例,旨在引导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降低利用现金交易洗钱的风险。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还依法草拟了分别适用于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的反洗钱部门规章,并有望于2006年下半年颁布实施。新的反洗钱部门规章覆盖了中国境内所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等。

中国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至此,中国已批准加入了主要的反洗钱国际公约,显示了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反洗钱和承担相关义务的政治意愿和决心。

2006年中国反洗钱行动剑指证券、保险业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整体水平较以往年份有了明显进步,反洗钱监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人民银行不仅运用反洗钱现场检查手段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还广泛地运用政策指导、非现场监管、信息管理等多种方式,初步形成了一套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随着洗钱规模和所涉及领域的不断变化,中国反洗钱行动的监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监管的范围也不断扩大。

据了解,由央行修订和制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在公开征求意见后,预计于下半年公布实施,反洗钱工作领域也将随之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

《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称,随着中国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地展开,监管部门将按国际反洗钱标准与实践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险业、证券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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