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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境外热钱炒房 六部门对外资购房设限

  录入日期:2006年7月25日   出处:金融投资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据新华社电 中国24日发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又一道令牌,对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的资质“设限”。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旨在打击外资炒作中国房地产,有望为部分地区房地产过热降温,平抑房价。

根据这份建设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境外个人才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摩根士丹利亚太区首席经济师谢国忠认为,“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条件将限制国外金融投资者的行为,未来国外投资基金、投行等进入中国房地产业首先要在中国开设公司。

而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小广认为,“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条件可以过滤出境外小投资者中的炒房一族,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说,提高门槛意在抑制境外机构和资金来中国境内炒房,而不是说不许外国人来买房,不许外资进行房地产长期投资。通过政策的调控,可以避免巨额外资通过“豪赌”人民币升值和国内房地产市场升温“快进快出”,维护我国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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