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茵上海报道
近日,伦敦证券交易所主办,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伦敦证券交易所高增长市场暨AIM研讨会”上,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吴炜表示:目前国内企业到海外上市的主要模式包括IPO、红筹造壳上市、买壳上市等几种,其中红筹造壳上市具有一些独特的优点。
吴炜说,采用红筹造壳上市,国际投资者较容易认可和接受,全流通、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批;持续融资能力较强。但同时他提醒企业,采用这种方式需要有全新的理念和使用的法律环境,并需要成功引入海外战略投资机构和个人。
吴炜表示:2005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关于境内居民同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75号文,也标志着“红筹上市”之路重启。这一文件的意义在于境外融资在形式上得到法律确认,红筹上市的细则更加明确。
据悉,目前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AIM)共有1500多家企业,海外企业约220家,并有26家中国企业在AIM市场挂牌,有100多个AIM公司已经并入了主板市常
英国一家保荐人公司介绍:AIM上市门槛比较低,AIM没有制定最低的上市标准,没有上市公司的规模、经营年限以及最低公众持股量的要求,无需提供三年业绩,没有最低市值限制,也无需伦敦证券交易所直接审核,只需上市保荐人审慎保荐,公告无异议即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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