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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证保三方联手反洗钱

  录入日期:2006年4月13日   出处:证券时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央行就新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北京电 中国人民银行将于今年完成有关银行、保险、证券以及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制定。昨日央行发布公告,就上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央行副行长项俊波此前表示,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出台后,将启动对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专项检查。

根据央行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其设立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收集、分析、提供银行业反洗钱信息。

上述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对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区分和指明做出了规定。

其中,对于银行机构而言,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当日单笔或累计现金收付;单位之间当日单笔或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5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支付;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当日单笔或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支付将被视为大额交易。而在保险业和证券、期货业,这一判定标准被定为单笔现金收付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等值外汇1万美元以上的交易,以及个人将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单笔现金存入在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

根据规定,符合“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经营性质或身份不符”等20种情况的银行交易将被视为可疑交易;符合“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等22种情况的保险交易将被视为可疑交易;符合“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低于但接近大额现金交易报告限额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等14种情况的证券、期货交易将被列为可疑交易。

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发生后,所有四类金融机构均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核对、登记并通过各种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此外,央行还要求上述机构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客户或会员的账户资料、身份资料以及交易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

另据了解,我国《反洗钱法》(草案)将于本月交付立法机构进行审议,上述反洗钱规定预计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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