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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占款 A、H股市场待遇不同

  录入日期:2006年1月20日   出处:上海证券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洛阳玻璃11位相关董事因大股东占款被联交所公开谴责
    A+H股公司洛阳玻璃因集中发生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的大股东占款和关联交易事宜被香港联交所公开谴责,11位相关董事(5人已辞任)也被公开谴责或批评。联交所同时认为洛阳玻璃现任董事长刘宝瑛和副董事长朱雷波继续担任公司管理层职务会有损股东权益,将建议洛玻集团考虑撤换两人董事职务。
    因大股东占款和关联交易,联交所对洛阳玻璃先后进行了聆讯、谴责,甚至建议撤换有关董事职务,而在A股市场上该公司并未因相关事项受到处罚。随着各项规则和意见的出台,内地监管层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日渐重视,目前欠缺的就是联交所这样的"大刀阔斧"。
    占款及关联交易获罪
    联交所公告称,上市委员会于2005年6月7日进行聆讯,最后裁决认定洛阳玻璃刘宝瑛等11位有关董事在1999年至2001年进行的三项关联交易中,违反了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董事承诺》。
    根据谴责公告,洛阳玻璃控股股东长期拖欠洛阳玻璃账款,联交所上市科认为,洛玻集团拖欠总额已超过了该公司资产净值25%的上限,但未就有关交易发出通函并事先取得独立股东批准,未能遵守有关规定。
    联交所还认为,有两笔超过公司经审计有形资产净值的3%的关联交易,未发送通函及事先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联交所关注董事行为操守
    联交所上市主管韦思齐表示,对洛阳玻璃所作出的裁决,再一次反映联交所在监管工作上高度关注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过去联交所也针对这类行为采取过行动,以保障小股东权益。
    从监管的角度看,若交易的双方互有关联,而有关关联交易对手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情况尤其需要注意;在洛阳玻璃一案中,上市公司的董事还同时是控股股东的董事,问题就更加严重。因此,上市委员会在该案中特别关注洛阳玻璃现任董事长刘宝瑛和副董事长朱雷波的行为操守。上市委员会声明,上述二人继续担任该公司管理层职务会有损股东权益。
    近两年来,内地资本市场相关部门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明确董事责任日渐重视。在2005年11月发布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监管层明确提出严禁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等措施。内地资本市场上的相关规则和监管层态度已经明朗,目前欠缺的就是联交所这样的"大刀阔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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