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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就权证上市、交易、结算等相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显示,深交所在权证代码、简称、权证交易资格等方面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通知指出,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对权证业务分别实施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管理。首批取得权证交易资格的公司共有114家,可从事权证自营或经纪业务。 另外,权证发行人应至少选定一家经深交所认可的证券公司担任权证主交易商。权证主交易商应当对相关权证履行双向报价义务。 在权证交易信息披露方面,深交所还将在行情系统中实时公布权证溢价率,揭示权证交易价格与标的证券交易价格偏离的幅度。权证溢价率指标随同行情发布,发布频率为每30秒一次。 有分析人士指出,深交所对权证代码、简称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是为将来形成更规范的权证市场奠定基础。目前,内地券商创设权证的条款、简称、代码都与原有上市公司发行的完全一致,但这在成熟市场是不会出现的。以香港为例,现有18家权证发行商可以根据各自需要和能力对相同证券标的发行不同条款的权证,如近期,13家发行商就推出了24只不同的建设银行权证,每只权证的行使价、发行价、到期时间、引伸波幅等条款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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