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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3亿元地下钱庄案背后利益链

  录入日期:2007年7月23日   出处:中国经营报    作者:宁华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53亿元巨款非法跨境揭示反洗钱之困

  “平均每天至少要完成25笔交易,他们每天就是不停地跑不同的银行。”据有关人士透露,罗怀韬等人最多一天曾交易239笔,过账的金额达到2400多万元。

  尽管有不同的银行将嫌疑线索上报,但直到两年后,罗怀韬等人的行踪才被有关部门跟踪。而此时他们已经完成了2万笔交易,涉案金额高达53亿元。

  这起被媒体普遍称之为“建国以来上海地区查处的最大一起洗钱案”,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后,罗怀韬等人则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并不是当初媒体报道的洗钱罪。

  反洗钱究竟困在何处?

  一线调查

      上海地下钱庄案背后的利益链

  “两年多时间,涉案金额53.54亿元”。 6月15日,号称上海迄今破获的最大一起地下钱庄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罗怀韬、莫国基、李启荣和陈培祥等4名被告受新加坡欢裕公司指使,通过上海、苏州设立地下钱庄,在中国和新加坡之间跨境汇兑,共同参与私自买卖外汇,涉嫌非法经营罪。

  法律界人士认为,新加坡法律允许外汇自由兑换,欢裕公司的跨境汇兑行为在新加坡是合法的。而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不具有域外效力,因此无法以非法买卖外汇为由追究欢裕公司的法律责任。仅仅取缔境外汇兑机构在国内设立的网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地下钱庄问题。

    穿梭银行间的神秘客

  “上海地下钱庄的曝光有一定的偶然因素。”一位知情者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罗怀韬等人做贼心虚的话,恐怕还不会这么早被发现。”

  罗怀韬,新加坡籍,案发前租住在上海市浦城路366弄一民宅内。从2004年开始,罗经常在离住处不远的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办理转账或存款业务。

  起初,罗怀韬并没有引起银行的怀疑,甚至在银行工作人员看来,罗的交易量、交易金额都比较大,可以享受他们的贵宾客户待遇。银行工作人员吴晓妞说,他们多次建议罗怀韬办一张VIP卡,这样办理业务时可以享受一些优惠和便利,“但不管怎么劝说,罗始终都不愿意办。"

  持有VIP卡的客户可在专设柜台办理业务,而不必像一般储户那样耗费时间、精力排队等候。对一般储户而言,能办理VIP卡是求之不得的好事,罗的推脱之举使银行工作人员心生疑窦。

  留心观察后,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罗怀韬不时会和几个熟面孔一起来办理业务,他们每次都分开多次排队,在不同的柜台办理业务。按照规定,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将这些可疑交易上报到反洗钱部门。

  “之前已经有其他银行上报过罗的可疑交易,但没有引起重视。”上述知情者透露,反洗钱部门在接到交通银行的可疑交易报告之后,比对了其他银行上报的可疑交易,随即在上海全市范围的所有银行对罗的账户及交易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令人吃惊,不仅在交通银行,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其他10家银行,都发现了罗怀韬的账户和交易记录。随着调查的深入,罗怀韬的同伙莫国基、李启荣、陈培祥、冯广志(未被起诉,原因不详)等人也逐渐浮出水面。这5人在上述11家银行共开设了68个个人储蓄账户,这些账户交易非常频繁,不断有大量钱款入账,同时又向全国各地银行账户转款,有洗钱的嫌疑。

  在罗怀韬租住的住宅内,警方查获了成捆的传真交易指令、交易单据,这些收款、付款指令都来自一家名为BLOOMING ENTERPRISES(中文名为“欢裕公司”)的新加坡公司。据调查,从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罗怀韬等人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2万多笔交易,涉及金额达到53.54亿元之巨,其中收取资金29.97亿余元,支付资金23.56亿余元。

  “两年多时间做2万多笔交易,平均每天至少要完成25笔交易,他们每天就是不停地跑不同的银行。”据有关人士透露,罗怀韬等人最多一天曾交易了239笔,过账的金额达到2400多万元,但当时都没有引起银行及反洗钱部门的怀疑。

    53亿元巨款跨境汇兑路径

  据警方调查,欢裕公司是一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在当地主要从事钱币兑换、跨境汇款业务。2003年12月底,受公司老板巫明光的指派,罗怀韬来到上海,拓展新加坡和中国之间的跨境汇兑业务。

  不久,莫国基、李启荣、陈培祥、冯广志先后成为罗的工作伙伴。他们以在上海、苏州等地租住的民宅为营业点,通过传真接受欢裕公司的指令进行交易:通过他们的个人银行账户向传真上记载的银行账户里转款;核对、确认打入他们个人银行账户的钱款数目并与公司对账。

  这个地下钱庄的运作流程是,当客户想从新加坡将外币汇入中国时,欢裕公司收取了客户的外币后,只要指示罗怀韬等人向客户指定的中国国内银行账户内转入按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即可。同样,当中国的客户欲向新加坡汇款,只要向罗怀韬等人的账户内存入人民币,然后通过欢裕公司在新加坡提取外币。

  在罗怀韬等人实施的跨境汇兑过程中,人民币和新加坡元等外币之间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流动,他们支付给一些客户的钱款其实就是别的客户汇往新加坡的钱款。“这种汇兑方式在国际上被称为‘替代性汇款’,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监管的难度相对较大。”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认为。

  据了解,罗怀韬等人并不在国内招揽生意,他们和国内的客户并不认识,也从不和国内的客户发生直接联系。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显示,通过罗怀韬等人跨境汇兑的客户大多是通过新加坡的亲友介绍和欢裕公司取得联系,然后按收到的通知将钱款存入欢裕公司在国内开设的个人储蓄账户。

  上海东华大学拉萨尔国际设计学院(简称“上海拉萨尔学院”)是欢裕公司的大客户之一。从2004年8月16日到2006年4月11日,该学院共将5470万元通过罗怀韬等人的个人储蓄账户汇到了新加坡。

  上海拉萨尔学院是上海东华大学与新加坡莱佛士设计学院于1994年合作创建的。新加坡莱佛士设计学院隶属于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在北京、广州、惠州、长春、宁波、常州和武汉还有7所类似的中外合作学院。目前尚不知其他地方的合作院校是否有染。

  据上海拉萨尔学院一位高管说,5470万元是该学院上交给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的管理费,其中,通过罗怀韬的账户跨境汇兑了1390万元,李启荣账户(2140万元)、陈培祥账户(1140万元)、莫国涛账户(250万元)、冯广志账户(450万元)和巫明光账户(100万元)。“这些账户都是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指定的。目前学院的所有银行账户都被冻结,有关部门要求学校追回通过非法渠道汇往新加坡的钱款。”该人士表示。

    地下汇兑灰色利益链

  “汇款手续费每笔为17新加坡元,汇款金额超过15万元免汇费,逢节假日手续费有折扣优惠。中午1点30分之前开单,当天到账。”在新加坡狮城论坛上,一位自称“在新加坡多年,经常向中国汇款”的发帖者对欢裕公司的服务称赞有加,称“每次汇款之后,欢裕公司还会送一张价值几元的IP电话卡供你拨往中国查询款项。”

  记者曾试图联络欢裕公司,但该公司的业务电话已经停机。根据该网站列出的新加坡元兑人民币汇率(1:4.92)计算,17新加坡元约折合人民币83.64元。如果通过国内银行跨境汇款,现汇票汇手续费为汇款总额的1‰(最低50元,最高260元),电汇加收电报费150元(港台地区为80元)。如果是现钞汇款,除了以上费用外,还要加收现钞转现汇的差价,一般为总额的1%。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通过合法渠道跨境汇款,需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外汇额度有限制。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汇兑,不需要外币,不但能节省大笔跨境汇款费用,而且能规避监管,可满足一些单位和个人的特殊需要。

  天津财智外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财智公司)就是欢裕公司的有特殊需要的大客户之一。上海警方通过罗怀韬等人的交易记录,追查到该公司的非法跨境汇兑行为。从2004年9月开始,这家公司在天津从事非法网络炒汇业务,每天与新加坡赫德森公司对账清算,通过罗怀韬的个人账户与赫德森公司汇兑了1700多万元。

  “监管部门未掌握赫德森公司的资信状况,客户网络炒汇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向境外,比较隐蔽。”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反洗钱处处长原永中表示,“受客观条件限制,银行对一般账户的监控还不够到位,对可疑交易的统计和综合分析还不够。”

  据悉,在天津财智公司网络炒汇,交易人每人交付了5000美元或等值的人民币保证金。客户保证金被存入该公司工作人员李志洋和张勇鹏的个人储蓄账户,二人再将资金存入罗怀韬的个人储蓄账户,通过欢裕公司汇往新加坡赫德森公司。

  据调查,从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天津财智公司共发展客户190多名,客户共进行买卖交易约8000手(一手1000美元),交易金额达到800万美元。客户每买入或卖出一手,天津财智公司都要收取50美元交易佣金,至案发时,该公司共获取佣金40万美元。

  在帮助客户跨境汇兑过程中,欢裕公司获得了不菲的经济收益。以每笔17新加坡元、2万笔交易量计算,汇款手续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70万元。不过,欢裕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不是手续费,而是汇率差价。欢裕公司与客户约定的是低于官方汇率的固定汇率,以赚取汇率差价。

  欢裕公司与客户约定的汇率是1:4.92,而国内新加坡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在1:5.1左右,客户每跨境汇兑1000新加坡元或等值的人民币,欢裕公司可赚取汇率差价100多元人民币。至案发时,欢裕公司共收取和支付给客户53.54亿元,业内人士估计,该公司赚取的汇率差价可达到上千万元。

  纵深

    反洗钱困在何处?

  2006年4月,罗怀韬等人制造的53亿元巨款跨境汇兑案被公之于众时,媒体普遍称其为“建国以来上海地区查处的最大一起洗钱案”。

  而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2007年6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罗怀韬、莫国基、李启荣和陈培祥等4名被告的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罪,并不是当初媒体报道的洗钱罪。

    为何不是涉嫌洗钱罪

  在起诉书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称,被告人罗怀韬、莫国基、李启荣和陈培祥利用个人储蓄账户,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跨境汇兑,违反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惩治外汇犯罪的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这起跨境汇兑案,有关职能部门曾经开碰头会研究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以目前的事实和证据,不适于定洗钱罪。”一位知情者透露。

  该知情者指出,在刑法里面有个“对位”的概念,洗钱罪必须要有对应的上游犯罪,没有被洗的“黑钱”就不存在洗钱行为。因此,要定罗怀韬等人洗钱罪,首先就要证明他们收付资金的来源是非法的,甄别的难度和工作量都非常大。

  据悉,在去年10月《反洗钱法》出台前,有四种情况被列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即贩毒、走私、黑社会和恐怖融资。《反洗钱法》出台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形式又增加了三种,即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和贪污受贿。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嵘律师则认为:“本案中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从事非法外汇买卖行为的主体是4名被告的客户,他们将资金交给被告人,然后在新加坡得到欢裕公司支付的外汇。”王是被告陈培祥的辩护人。他认为,应将那些客户列为主犯,本案4名被告的行为只是为客户的跨境汇兑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和帮助,充其量只是共犯。

  洗钱的通俗说法是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并使之合法化的行为。从目前的情况看,尚不明了司法机关是否在追究那些通过罗怀韬等人跨境汇兑者的责任,其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上述犯罪收入也不得而知。

  据透露,曾有专家提出,既然将该跨境汇兑网点定位为地下钱庄,那它就是一个非法的金融机构,是否可以与破坏金融秩序连起来,认定其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形式。但这种说法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究竟具备何种行为特征的犯罪是破坏金融秩序,后果如何衡量,危害程度如何量化?目前破坏金融秩序的说法比较宏观、概念化。”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洗钱上游犯罪范围过窄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认为,从理论上来讲,地下钱庄有其生存的土壤,无法根绝。目前只能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在一定范围内把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压缩到最小。

  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共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窝点47个,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7亿元。地下钱庄屡禁不绝的原因是市场对其有需求,“黑钱”需要寻找出口,如厦门远华案首犯赖昌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的非法所得,都是通过地下钱庄汇兑到境外。

  目前,由于《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洗钱上游犯罪范围比较窄,加上举证困难等原因,大量洗钱犯罪活动最终没有以洗钱犯罪进行起诉,像从事地下钱庄的违法犯罪活动,一般都是以非法经营罪或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罪来定罪。复旦大学法学院陈浩然教授认为,《刑法》对洗钱罪的规定存在的缝隙,导致量刑相对较轻。

  基于上述原因,罗怀韬等人以非法经营罪被起诉。据了解,通过罗怀韬向新加坡汇兑资金非法网络炒汇的天津财智公司总经理杨某,以及其合伙人新加坡人彼得查,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天津市的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

  有关专家认为,欢裕公司在国内有很多客户,客户的钱如果来源非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合法资金而不是“黑钱”,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通过地下钱庄汇兑,最多只能给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的威慑力还有待加强。

    信息被分割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位知情者表示:“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作为部级联席工作会议的召集人,而与会的部门都是平级单位,很多事情需要先行沟通、协商,反洗钱监管的效率和质量打了折扣。”

  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主任欧阳卫民曾表示,因为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授权,反洗钱监测中心很难获得需要的信息,比如,无法从海关、税务机构得到有关被查询者的逃税信息。

  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根据从国内及境外相关机构获取的情报,分析可疑交易或寻找犯罪痕迹,从而打击洗钱活动的金融情报机构。据悉,国外银行每年都会拨款专门用于反洗钱工作,我国目前仍无此措施。

  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相当于是中国官方最高反洗钱专门机构,但该中心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权力。而且作为反洗钱的金融情报机构,需要专门人才,开发专门的监控软件等技术支持。

  “意大利、美国的反洗钱软件非常先进,具有逻辑分析、智能监控功能,当银行的交易符合软件设定的可疑特征时,软件就会对该笔交易自动预警。据我所了解,我国的监控软件现在还达不到这种程度。”上述知情者表示。中国经营报记者: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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