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有超过44亿元的资金被违规挪用,违规进入股市的超过25亿元。据了解,2001年以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建设核电站为由,累计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共计51笔金额23.66亿元,有87.32%的银行信贷资金被企业挪用,其中1.32亿元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和其他方面;2006年6月以来,招商银行上海东大名支行等6家银行向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发放2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至少24亿元被中国海运(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划至证券经营机构用于申购新股;工行、中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及深发展银行上海分支机构的贷款资金,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转汇至招商银行上海东大名支行的结算账户,然后再划入证券经营机构。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虽然信贷资金被企业违规挪用进入股市只是极个别现象,但银行业必须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尤其是贷时发放拨付的审查和贷后的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