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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花千万元买“董责险”

  录入日期:2007年4月10日   出处:东方早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工商银行(601398)将支付148.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149万元)的保险费,购买5000万美元保额的董事责任保险。工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举行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表决同意了这一做法。

  恶意欺诈不在保险之列

  公告显示,工行本次责任险被保险人员范围较广。除了工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在工行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员工以外,还包括担任工行企业年金、退休金或福利金制度制定和监督实施的工行相关负责人。承保公司为美国美亚保险公司等七家保险公司。工行拟投保的保险金额为5000万美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承保地区则为全球范围(包括美国和加拿大)。公告显示,工行将因此支出保险费约为148.6万美元。美亚保险公司有关高管昨天表示,由于涉及与客户的保密协议,其并不方便透露有关保险的具体协议,不过,美亚强调,由于上市公司高管恶意欺诈等带来的损失,不在董事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之列。一位保险业高管表示,董事责任险并非一切过失责任都保,有些欺诈、不诚实、不当得利等董事行为是在合同中列为除外责任。中小股民可充分索赔“董事责任保险”又称“高管责任险”,是将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公司董监事和高管的赔偿责任。目前,董事责任险在国内的主要购买者是那些赴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近年来,先后有多家上市公司被中小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其案件数量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而有所上升,这些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相应的诉讼标的(索赔金额)也逐年上升。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推动责任保险发展,特别是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发展,可以更好地保护证券市场中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其针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管的合法索赔得到充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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